Archive for the ‘史哲’ Category

我們談的那場討論

在抄襲風波的討論裡,由引發產權上的爭議開始,發展成更理性,對大眾,乃至對更多blogger更有意思的有關討論方法的討論,這是件美事。除了一些政治爭端之外,以往的blogger間只有相互追捧,鮮見理性正面的辯論,長此下去,只會令香港Blog界成一潭死水。

映雪mk分別寫了一篇關於比喻說理的文章,都是罕有佳作,然這正是在前一討論中,我所越到的難題。在我原文中,因為引用皇帝與太監的比喻,而激起一眾不屑抄襲者,也不屑別人漠視公理和社會法規者把我當成即使眼見違法的事都會不屑一顧,獨善其身的人。但正如mk所說,「比喻是拿來說明,不是論證」,我在留言21中,已經說明了「“皇帝不急,太監急之”是我對事件的描述,而不是我論點的理據所在,大家只執著于我這句話,而不去找出我的理由,將我的論點和理據變成認為對一切不平時皆要冷眼旁觀,明顯是捉錯用神,強加罪名于我。」比喻的惡果正在其中,mk所說「將玩電子遊戲機說成吸毒,把穿耳環說成是自殘身體等等。」正是我在上一篇文章裡,四不中的不相干的謬誤。

如sidekick留言中以一女子被非禮一事推論出我會漠視此等犯法者一樣,正是一種不相干的謬誤,難道因為我希望要尊重產權持有人的決定,而指出旁觀者不應採取討之滅之的態度,就等同當我遇到所有非法者都應該要漠視姑息助長?果如此,惟有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此外,有一點同樣是須要注意的,也是sidekick在比喻和例子的留言中她所誤解的地方,就是比喻的目的可以是為說明,但亦可以用來諷刺,我們不能說比喻有諷刺性,就不能用或要避免使用。理性的討論,是應該去檢察一個比喻會否構成一個不相干的理據去攻擊他人。例如,mk說「將玩電子遊戲機說成吸毒」,然後說吸毒是不對的,所以我們不應玩電子遊戲;又例如一燒國旗者,反問法官說國旗只是一塊布,為甚麼燒毀一塊布也算是犯法?國旗與布,玩電子遊戲與吸毒,穿耳環與自殘身體之間,正是一種不相干的關係,然而,你可以用比喻說玩電子遊戲就像吸毒一樣,會令人沉迷而忽視世上更多美好的事--這個比喻,則不是將不能吸毒作成不能玩電子遊戲的理據,而是透過比喻突出「會令人沉迷」一點,將「會令人沉迷」構成不應玩電子遊戲重要的理據,兩者分惹,是顯然易見。

關於這個,映雪已在其留言有過深入的解釋,我在這裡只是補充說明。其留言亦替我說明了一點很重要的,就是「 即使黑雪沒有說出那句比喻,爭議的中心還是存在的」。

在一個討論中,如果沒有理性思考的基礎,只會不斷不斷的成為言辭之爭,浪費時間。學習甚麼是謬誤,學習怎樣才是正確的推論,看來正是避免這些浪費時間的爭論的不二法門。

相關文章:
只宜說明,切忌說理
比喻和例子

又,在此祝大家聖誕快樂,在新的一年會有新的進步。

OPL: 比喻和例子(映雪提供)

比喻:將兩個不同的事件聯系在一起,並以此突出其中一件待修飾,說明和限制的事件。

例子:透過舉出某類別中的一件事件,以去說明該類別的一些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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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L: 四不架構

今天給大家一個OPL,叫四不架構。世上思考上的錯誤,謬誤,如要一一列出,何此過百?但李天命多年前提出的一個分類法,卻是我認為是最好的架構,對方有何謬誤之處,可於四個步驟上檢察出來。

四種謬誤,依次為不一致,不相干,不充分,及不當預設。

不一致,是我們檢察別人思考上的一個方法,如果一個人一方面說尊重產權,一方面對產權持有者的取態或決定竟毫不理會,然後說這是尊重產權的表現,則這是明顯的不一致。

不相干,是一個更重要的謬誤,而如果能輕易察覺,則能避免很多詭辯者。李天命曾舉一例,有人燒毀國旗,政府要告他,他說你無理由說我燒一塊布就說我是犯法。這其實就是不相干的謬誤,經常在用於不同的場合,單看在我上一篇有關抄襲的文章,已能略知一二。國旗與布的分別,不就是”聲討”及”討論”的分別?”否定聲討該事件”,則可以講成和”否定聲討一切違法者”一樣?如果運用這樣的思考邏輯,其實我一句”不相干”也嫌自己多言,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至於不充分,大意就是以偏概全,至於不當預設,就是把不能視為當然的假設視為當然,不過,在討論中,頭兩個問題已經要人解釋到想死了,餘下者,惟有希望讀者多加留心吧。

旺角紫羅蘭的最後一夜

今夜,可能是旺角紫羅蘭書店最後一夜人頭湧湧的時光,這間一直是我認為可以和朋友逗留最久,最舒適的書店將會在本月結業,只留下美孚一間分店,而今天應該是在那裡舉行的講座。

雖然,對講座內容沒多大興趣,但也和兩人去了湊個熱鬧,書亦有折,有人送了本梁啟超所著的<李鴻章傳>給我,在此謝過。

咱們談起Blog-Us專欄報,都不其然想著要一個文學專欄,以文學,詩,小說為主力,其中一人亦建議了一兩個專欄的名字,不過還正於考慮當中。當然這兩位可能是這個文學專欄的邀請組,開荒牛,我指意你們喇!

哲學問題源流論

明日到到銀行,又要回理工,應該會順道外出買書。勞思光的哲學問題源流論,想看久矣,明日會買。勞先生的書是淺白且易讀易懂的,重要之處是他令出錯的地方都是可以輕易看見,我之前寫了哲學淺說的簡評,其實未到重點,將會續寫。讀其書,要注意的是他始終不免於對中國哲學的過份推崇,而因此犯下不少思維上的錯誤。當然除了這點以外,他的書是絕對值得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很久之前的初中學時代,要交毛筆字的功課,毛筆字的專用簿是四字一行,八字一頁的。有一年老師允我們自由發揮,喜歡寫甚麼便寫甚麼,有些人寫四字成語,甚至寫兩字詞語也大有人在,而我就寫了下面這首詩--短歌行--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當以慷,憂思難忘。
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但為君故,沈吟至今。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
我有嘉賓,鼓瑟吹笙。
明明如月,何時可輟?
憂從中來,不可斷絕。
越陌度阡,枉用相存。
契闊談讌,心念舊恩。
月明星稀,烏鵲南飛,
繞樹三匝,何枝可依?
山不厭高,海不厭深。
周公吐哺,天下歸心。

當然,在當時我對這首詩一知半解,只知是曹操之作,在三國演義中說赤壁戰前,在眾將軍臉前,把酒唱詩,這首詩在電視劇集中是有唱出來的。那年,我沒有寫完,學期就結束了,可惜!

詳盡解釋可參考:
風蕭蕭

離群之馬

哲學散文發生大混戰,口水也乾了,停一停下來,就想起這節文章--

無論攝影、書法、寫文章、論經濟,基礎上我是個非常傳統的人。知道自己有千錘百煉的基 礎,可以魂游四方。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批評我這樣做。可不是嗎?打好基礎的目的就是為了魂遊。魂游之際我不想受到外人影響,不讀他人的論著。但自己知道, 無論怎樣魂遊,我還是站在基礎上。有趣的問題是:基礎對,魂遊會不會錯?如果魂遊沒有錯,又怎會離群呢?

符號文化

Google qroup爭論版權法和藝術的問題,其實意見已經在那邊說了,但還意猶未盡,可能幾日前在這邊講文化可怕,今天再講現代藝術的創作和行為,其實問題根源是同出一脈。

世上先有藝術創作,然後再有藝術評論,藝術評論有時遠比藝術創作本身更為深不可測,評論者多是文化人,而對那些創作技巧(如繪畫技巧等)往往一無所知,但他們又怕你知道他們不懂,於是搞不少沒有意義的術語來堆砌,又或者將語句搞得越複雜越好,這些技倆其實已經見見怪不怪。所以別再問為何藝術評論總是看不明白,這是因為作者最怕你明白!

哲學上有主體客體實有存有,這些術語如果你掌握它們基本的意思,要在藝術評論要用不難,事實上,古時美學亦有說繪畫是影子的影子,這是因為唯心論說認為我們看得見感覺得到的世界不是真實的世界,而是真實世界的影子,所以繪畫則是影子的影子。不過這不是固弄玄虛,美學與哲學有著微妙關係,美學用哲學術語問題不大,是在學問上的解釋作用,但這些術語用在個別作品上麻煩則多。

現在的文化界藝術界,有一個風靡各種評論人甚至藝術創作者的術語就是--符號。

符號兩字的可怕之處在於它可以用於不同地方表達幾乎任何事物。符號的作用是傳播思想,一般是指語言,但也可以指圖形圖象或聲音。例如”狗”這是一個符號,”狗”的發音也是一個符號,它的意義是指狗,如果我說閣下是”狗”,那狗就可能有另一種意義,這種意義通常稱作”意象”。當我們符號有基本的認識,寫藝術評論就可以易如反掌(地混水摸魚)。

行為藝術,裝置藝術的評論者尤其非愛符號學不可,隨便一個行為也是行為藝術,他們可以說說某位藝術家的行為是一種文化符號(其實這句是廢話,任何一種東西,無論是聲音,語詞,動作也可以是符號),然後演繹說這種符號背後有著怎樣怎樣強烈的象徵意義。

這對藝術有何影響?首先是藝術家泛濫,接著是藝術泛濫,然後就是評論文化泛濫,以後,去看藝術展,你只會問這幅畫有甚麼象徵意義,畫中的石頭代表甚麼?畫中人為何是女人?而不會去看看這幅畫美不美;以後你去看電影,你又問這套電影想表達甚麼?男主角的髮型咁潮是否有象徵意義?而不去問這套電影拍得好不好。

拍電影的,搞藝術的最終捨本逐末,迷失於符號文化,文化符號之中。

佛界易入,魔界難進

在某處看到一句話語--佛界易入,魔界難進。此句出於一位著名日本禪僧 一休 和尚之手。心裡雖凝思了一會,可惜無甚看法,要作過解釋,對我來說並非易事,而禪的奇怪處在於不能言說,更不能被喋喋不休的演繹闡釋,否則會成為口頭禪。

在我的認識中,佛學理念提倡空的思想,色即是空,即一切色相與現實世界不過是被感知建構而來,故佛學的思想被認為是唯心論說之一(可是是否如此,則要向對哲學佛學有認識者指教。),既然一切事物都是空,根本就不能有甚麼佛界和魔界,因為它們沒有成為例外的理由,由此而見,所謂佛界,所謂魔界,乃同樣由我們的心所建造,同樣是虛設。

於是,不明白大道無不在,而所在皆無,處處有之,不簡穢賤者,則豈不自自然然對那所謂之魔界敬如遠之乎?

愛不釋手